高中三年级学生车祸致精神障碍 获赔精神抚慰金
平常成绩好的高中三年级学生,车祸后竞致使精神障碍。
2013年8月26日,江西铜鼓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:王佐剑获赔精神抚慰金12000元。
2011年4月18日晚,慕金艇驾驶闽AFT018小客车因为违规超车将王佐剑撞倒,导致王佐剑重伤乙级的交通事故,王佐剑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,共住院149天。
2013年4月28日,经江西神州司法鉴别中心鉴别王佐剑为脑挫裂伤致精神障碍,伤残等级为七级。
法院觉得:王佐剑受伤时为成绩好的重点中学高中三年级学生,因此次交通事故导致脑挫裂伤致精神障碍,其认知记忆、逻辑推理、思维内容、情感反应障碍,致其平时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紧急受限,此次事故导致王佐剑的精神损害将是长期的、紧急的,应当给予精神损害赔偿。本次事故慕金艇负全部责任、王佐剑无责任,法院结合王佐剑的精神损害程度、慕金艇的过错及当地经济水平,觉得慕金艇倡导的精神抚慰金80000元太高,法院酌定为12000元。
驾驶证网(JIAZHAO.COM)